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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》的通知

点击次数:   更新时间:2023-08-10 09:09:41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

各县(市、区)、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,各有关单位:

  现将《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》(粤科函产字〔2023〕1087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文件精神,积极发动企业开展2023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报工作。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申报程序

  (一)各申报单位应按照《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》要求,登录“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(http://pro.gdstc.gd.gov.cn)”申报。采用在线申报、无纸化方式,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。

  (二)各县(市、区)、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合规性进行审核,形式审查不合格的,不予受理。要加强工程中心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和申报指导,根据工作需要改革服务方式,提高申报质量,确保上报材料符合通知要求。

  二、申报时间

 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8日17:00;各县(市、区)、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17:00。

  三、联系方式

  各地科技管理部门(联系电话附后)或市科技局科技业务科,联系电话:0660-3369796,邮箱:swkjyw@126.com


  附件:1.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(粤科函产字〔2023〕1087号);

             2.全市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工作咨询电话。 



 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

  2023年8月8日



       来源:汕尾市科学技术局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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